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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13

学院全体师生:

为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安全管理,保障学院实验室等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特发布本通知。

1、寒假自1月14日至2月24日。在此期间需要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师生请在1月14日前填写附件《环境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由各实验室安全员汇总后发送至学院安全邮箱(sestsaf@dlut.edu.cn)进行登记备案,未进行备案的将不得在实验室进行实验。

2、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和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学生开展实验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寒期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的,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3、在实验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课题,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指导教师要结合课题性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保护措施。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一律停止。

4、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经在校的务必于1月14日前发邮件到学院安全邮箱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5、寒假期间禁止将来连旅游的亲友或同学等外来人员带到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做饭、聚餐和留宿。有上述情况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个人物品、现金等一律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内。

7、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范围内的水、电、气体及防盗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立即报告物业和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见值班表),确保实验室安全。

8、寒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以上要求请全体师生严格执行,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假期期间师生如有外出或返乡,请注意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环境学院安全卫生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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