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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贾春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25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 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 2023 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 年 7 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各学部(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环境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考核。同时在11月29日前加入QQ群:387538116。

请关注学校通知: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复试考核(含外语加试)的通知(链接: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151.htm)

注: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考核内容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请将扫描件(扫描件命名:姓名+思政考核表)在12月1日前发送到邮箱:jiachunmei@dlut.edu.cn 注:邮件命名:思政考核表——姓名

2. 心理测评

12月1-2日期间完成心理测评,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模拟测试时间:2022年12月2日

考核时间:2022年12月7日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b: PPT工作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c:考核提问

(1)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申请考核制

复试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二)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和招生系统模拟测试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和QQ群通知。考生须在12月6日9:00-10:00,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141)进行抽号。按照抽取号码顺序,按照复试专业规定时间依次进行面试,考生至少须提前1个小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测试等待。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在专业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

(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复试系统操作指南》请见附件4。

四、招生名额及录取规则

(一)全日制

1、招生计划

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共36个,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24人,全日制工程博士10人,非全日制工程博士2人。根据学院全日制招生计划以及《环境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原则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分配原则办法》)确认导师全日制招生名额。如学院新增全日制招生名额,将按《招生分配原则办法》中的导师获得招生名额排序规则,依次增加导师招生名额。

2、排序规则

报考同一导师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导师的学术型或工程博士型名额分别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排序录取。学院将按照导师招生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排序录取。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考生不区分导师,按照学院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及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排序录取。

注:学院不进行递补录取,若后期学校对学院增加博士招生名额,学院将启动二次报名流程。

五、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录取流程

1、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录取的定向考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监督邮箱:zhhongbo@dlut.edu.cn

信访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环境学院B501房间

八、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113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环境学院B307室

面试QQ群:387538116(所有考生务必于11月29日之前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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