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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29

各位老师,您们好: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发布本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寒假期间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学生为系统报备,学校审批通过的方可)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填写附件:《环境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发送至学院安全工作邮箱(sestsaf@dlut.edu.cn)登记备案,未进行备案的禁止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学生从事实验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申请表须由指导教师信箱发出。寒假期间有学生在实验室工作的,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二、指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在校学生从事实验的全过程安全。各实验室在寒假开始前,应围绕危化品储存和使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在实验过程中有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必须同时有两人以上在场,指导教师要结合实验性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一律停止;

四、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在校开展实验的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办公室(环境楼B307)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五、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内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个人物品、现金等一律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内;

六、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范围内的水、电、气体及防盗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立即报告物业(所在楼宇传达室)和学院办公室(84706259),确保实验室安全;

七、寒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八、执行“非必要不离连”原则,确需离连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旅程防护,记录行程轨迹;

九、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

寒假期间学院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祝全体老师假期愉快!


环境学院安全卫生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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