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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江西重点高中驻点工作负责人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13

各位老师:

优质的本科生生源质量是学院办学质量提高的根本保证,也是学院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素。从学院近五年本科生录取情况来看我院很不理想,2021年起,根据国务院下发实施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批十四省将陆续完成高考报考制度的改革,“学校+专业”的报考模式将会陆续在各省份实施。高考报考制度改革,对环境学科招收优质生源,乃至环境学科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在高校优质生源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加强招生宣传工作迫在眉睫。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宣传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大工招就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学院自2019年起负责江西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现面向学院全体教工招募江西重点高中驻点工作负责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驻点原则

采取“一人两校”原则开展驻点工作,即一人可担任江西一至两所重点高中的驻点负责人,驻点负责人设置“AB”角。驻点工作周期为两年。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

1.驻点工作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练掌握招生宣传方法,对我校在江西地区的招生政策有全面系统的了解。

2.与驻点高中的招生责任人建立稳定的沟通机制。及时向驻点高中传达我校的招生政策,定期向驻点高中寄送纸质宣传材料等招生宣传物品,做好驻点高中的关系维护。

3.定期走访驻点高中,与驻点高中招生负责人或学校领导进行招生供需方面的座谈。每学期应至少一次赴驻点高中进行走访,其他时间可进行网络、电话等线上联络走访。

4.开展“大工讲堂”,为驻点高中开展高水平科研讲座,宣传学校科研实力。

5.负责驻点高中的优秀生源基地合作协议续签工作。

三、工作机制与奖励保障

1.各驻点开展的优秀生源基地续签需由招生就业处和学院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大工讲堂”需提前与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组联系,进行系统备案后方可实施。

2.因招生产生的相关费用,凡是经过在学校审核备案的,均可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按差旅标准和讲座酬金标准报销。

3.与驻点高中进行客户关系维护产生的材料邮寄等费用可由学院按材料打印和邮寄费进行报销。

4.驻点工作将与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等相挂钩。

5.驻点工作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其他专业教师或行政员工(副高级以上人员优先考虑)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四、招募流程

报名者可填写《附件1:驻点学校志愿报名汇总表》,于4月16日17:00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ujq@。或填写腾讯在线文档进行报名。报名者可根据江西驻点高中名录选择一至两所高中,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驻点工作安排。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于瑾泉

联系电话:0411-84706548

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对于“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教职员工参与招生宣传也是推动学校建设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望广大教师能够统一思想,加强认识,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生源质量。


附:驻点高中名录

高中名称

所在地区

临川第二中学

抚州市

临川第一中学

抚州市

南康中学

赣州市

赣州中学

赣州市

吉安市第一中学

吉安市

江西省白鹭洲中学

吉安市

九江市第一中学

九江市

九江市同文中学

九江市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南昌市

南昌市第二高级中学

南昌市

南昌市莲塘第一中学

南昌市

新余第一中学

新余市

新余第四中学

新余市

鹰潭市第一高级中学

鹰潭市

余江县第一中学

鹰潭市

景德镇市第一中学

景德镇市


附件1:驻点学校志愿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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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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