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环境学院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11月批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均须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时间为11月16日8点-17点,操作方法见附件2。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b: PPT工作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c:考核提问
复试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20分。任一部分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录取
1、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2、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监督邮箱:douzhi_1990@dlut.edu.cn
监督电话:0411- 84706107
信访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环境学院B313房间
五、其他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3、博士生奖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假脱产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执行。
6、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113
联系邮箱:jiachunmei@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环境学院B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