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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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2026年度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11月批次)

2025-11-14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环境学院卓优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11月批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

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均须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时间为11月16日8点-17点,操作方法见附件2。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b: PPT工作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c:考核提问

复试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20分。任一部分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录取

1、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2、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监督邮箱:douzhi_1990@dlut.edu.cn

监督电话:0411- 84706107

信访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环境学院B313房间


五、其他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3、博士生奖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假脱产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执行。

6、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113

联系邮箱:jiachunmei@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环境学院B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