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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22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

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范围: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专业分数线、拟招生计划见下表,复试名单见附件1

1.复试专业分数线

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45

45

70

75

325

085701环境工程

45

45

70

75

310

单独考试

总分不低于245,单科不做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总分不低于260,单科不做要求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

专业

统考拟招生计划

备注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21

(主校区)环境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与(盘锦校区)原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一起划线,分校区排序录取。

085701

环境工程

全日制:53

非全日制:2

(主校区)环境学院085701环境工程专业与(盘锦校区)原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085701环境工程专业一起划线,分校区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序录取。

单独考试

8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

青海地区1

云南地区1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3258:00加入qq群:212572871

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32517:00前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复试材料上传模块(系统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ksxt/login.aspx)上传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将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插入word文档,A4大小一页中。Word文档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身份证+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身份证+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或在读证明; 将材料插入word文档。Word文档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学历证明+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学历证明+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求jpg格式。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承诺书+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承诺书+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6.《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求jpg格式。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思政与文化考核表+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思政与文化考核表+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以上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姓名+考生编号形式进行命名,并上传系统。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分数: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32517:00前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请见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具体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重点考查考生英语翻译与表达能力。抽取英语材料,朗读原文并进行口语翻译,回答评委提问。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3分钟以内,使用PPT进行汇报)。主要汇报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此部分为重点介绍内容)、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等几部分。复试专家提问。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专业素质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1)专业素质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由考生抽选试题,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2)实践能力考核分为实验操作和实验问答两部分。实验操作部分由考生抽选实验,进行操作。复试专家提出相关问题,考生进行作答。

 复试专家根据考生以上两部分的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四)复试日程安排:

1、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28

复试时间:330-31

2、 复试地点:环境学院(知渊楼)

3、 具体复试安排详见附件5

(五)特殊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27日前将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yihang@dlut.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50分。

凡复试考核成绩(不含加分)低于24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72分、或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50分、或外语能力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

调剂考生要满足《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调剂招生计划、调剂办法、规则流程等将于调剂前发布。

三、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严格依据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本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于415日前将《保留资格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签字版邮寄至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B3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chunmei@dlut.edu.cn。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将在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监督联系人:窦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107

联系邮箱:douzhi_1990@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知渊楼)B313

六、其他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春媚

联系电话:0411-84706113

联系邮箱:jiachunmei@dlut.edu.cn

环境学院统考复试qq群: 2125728713258:00前加入)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知渊楼)B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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