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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须知(2021年11月修订)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5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修订)》(附件1)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 博士后进站工作流程

第一步:博后申请人自行联系合作导师。提醒: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请合作导师仔细查阅《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附件1)中关于外籍博士后招收条件和管理要求,另安排专人负责外籍博士后申请各环节事项咨询和办理。

第二步:请阅读对应类型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进站指南》(附件2或3)和《常见问题解答(站前篇)》(附件4),并按照指南中的要求,准备进站考核材料,选择对应类型的《进站考核表》进行填写(附件5、6、7)。

第三步:进站考核。博士后本人提交进站相应资料,合作导师需出具对其师德师风思想道德学术诚信等方面的审核结果(需合作导师本人签字),提交至环境学院综合办公室段景丽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jlduan@dlut.edu.cn。流动站将统一组织5-7名博导进行考核。

第四步:经考核合格的人选资料将完善签字后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第五步:等待学校博管办通知,参加分档评审。

第六步:按照博管办通知的具体内容,办理入站手续。联系于巍老师在校园门户发起“新教工报到”手续。进站后,请阅读《常见问题解答(在站篇)》(附件8)

二 博士后中期考核

1. 进站满1年后,需参加中期考核。我校博管办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将公布中期考核名单。

2. 博士后本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附件9),根据流动站具体通知,准备考核答辩ppt汇报。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 流动站召集考核小组进行答辩考核,给出考核结果并上报。

三 博士后出站考核

1. 在站满21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前出站。在站时间最长为4年。我校博管办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将组织出站考核。学校博管办默认安排是离出站时间最近的一次考核。

2. 博士后本人请详阅《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出站程序指南(全职)》(附件10),根据流动站具体通知,填写相关资料,准备考核答辩汇报。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只有通过学校出站考核后,方可参加学校的特殊评审。

4. 如若出站考核不合格,则立即退站,并停止该名博士后合作导师2年的招收博士后资格。

四 其他事项

1. 对于因个人原因申请退站的博士后,立即停发工资,并停止该名博士后合作导师2年的招收博士后资格。

2. 常用网站

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学校博士后网站:位置:学校主页-师资队伍-博士后

http://postdoctor.dlut.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0830)博士后出站

考核合格学术成果要求

2021年12月1日以后入站的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以下七类研究成果中的三项及以上,即视为符合出站考核合格的学术成果要求。具体如下:

1. 在站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资助或获得其他10万元以上到款项目;

2. 本人作为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在环境/生态及相关领域重要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注:本人作为第二作者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在环境/生态及相关领域重要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可计为0.5项);

3. 作为完成人,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科技成果;

4. 作为完成人,科研成果通过相关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

5. 作为参与人,编制修订国家、省部级或行业标准;

6. 作为第一发明人(或合作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博士后为第二发明人),发明专利授权需有转让合同并有进款;

7. 作为工程项目创新成果主要完成人,完成工程应用(需提供第三方评价证明或用户应用证明,并由合作导师认定)。

第3-7类成果由合作导师认定博士后所做贡献,填写《环境学院博士出站考核成果认定申请表》(附件1),公示后经学术委员会审核。

8. 其他说明:

(1) 同一类成果获得一项以上,按实际项数计数(如发表2篇第一或通讯作者论文,则记为2项成果);

(2) 对于获得顶尖高水平科研成果情况,其成果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不受本要求限制,视实际情况给定考核意见;

(3) 本要求解释权归环境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4) 本要求即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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