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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15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范围:

1.复试专业分数线

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45

45

70

75

318

085700资源与环境

45

45

70

75

300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

专业

统考拟招生计划

划线录取方式

复试比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8

(主校区)环境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与(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一起划线。   本单位内按当前专业排序录取

120%

085700

资源与环境

86

(主校区)环境学院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与(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一起划线。   本单位内按当前专业排序录取

120%


3.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1。

4.夏令营政策要求。

夏令营考核合格营员,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21年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复试,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加入钉钉群:33405128

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3月18日11:00前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复试材料上传模块(系统网址:)上传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准考证;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准考证+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准考证+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2.身份证;将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插入word文档,A4大小一页中。Word文档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身份证+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身份证+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能够证明在学情况的相关材料)。将材料插入word文档。Word文档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学历证明+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学历证明+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求jpg格式。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承诺书+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承诺书+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5.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扫描或拍照,图片要求jpg格式。命名:复试名单中的序号+思政与文化考核表+姓名+考生编号。例如:47+思政与文化考核表+吴某某+ 101410211000000)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复试名单中的序号+姓名+考生编号”形式进行命名,并上传系统。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分数: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3月17日15:00前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请见附件《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附件4)。

第二阶段: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30分)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请考生准备1分钟的英语自我介绍。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20分)

考生进行4分钟以内的PPT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6分钟。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25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由考生抽选试题号(每份试题将有3道题目,考生从中任选2题进行作答),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1分钟。

(四)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请见下表。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的9:00-10:30,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网址:)进行抽号。按照抽取号码顺序,按照复试专业规定时间依次进行面试,考生至少须提前1个小时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测试等待。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在专业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开始时间

抽号时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月20日
  8:30

3月19日
  9:00-10:30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月21日
  8:30

3月20日
  9:00-10:30

(五)特殊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17日20:00前通过邮件jiachunmei@报备,由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50分。

凡复试考核成绩低于24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72分、或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50分,或外语听说测试缺考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复试系统操作指南》请见附件5和附件6。

二、调剂

本学院不接受调剂考生。

三、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学院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科一成绩、业务科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于4月30日前将《保留资格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签字版邮寄至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B3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iachunmei@。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将在环境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监督联系人:郑洪波

监督电话:13840805658

监督邮箱:zhhongbo@

信访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B501房间

六、其他

1.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我校核实后可提供合理资助。申请方式及要求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链接:),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7.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春媚

联系电话:0411-84706113

联系邮箱:jiachunmei@

环境学院统考复试钉钉群:33405128


附件1:复试名单.pdf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docx

附件4: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doc 

附件5:网络远程复试要求.docx

附件6: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指南(考生).pdf

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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